第十一卷 总结归纳
第一-二章:重提哲学所需探讨的问题。
第三章:(回答3)哲学研究的是实是而非动变(中国哲学却正是研究动变的)。虽然本体繁多,但在成为实是方面都是一致的,所以能归于一门学术。
第四章:物理与数学都只是哲学的分支,因为它们研究的都是属性而非实是。
第五-六章:为矛盾律作辩护。有人认为是非取决于不同人的判断,因而可同是同非。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只有一种判断是正确的,另一种判断是错误或说病态的,不能相提并论。
第七章:哲学既不是实用之学也不是制造之学,研究的是独立而永恒的事物,为一切学术之首。
第八章:偶然不会先于本然,因而“理性”或“自然”才是万物的根本原因。
第九章:潜能与实现间为动变,即潜能趋于实现的过程。
第十章:可感觉事物中没有“无限”。无限不是一个原理,只能是某一主题的偶然属性,或因相关而成为无限。
第十一章:本性之变只能是对反之变,于是不能负变为负。而正变为负与负变为正都只是灭坏和生成,不是运动。只有正变为正才是运动。
第十二章:主体无对反,于是不会运动;关系的变化是附属的,于是也不运动;作用不能有运动的运动(作用本身就是运动,不能再运动),还是不运动。所以运动只能在质、量和场所三个范畴。
解释了一些名词的逻辑顺序,串联最先,其次接触,最后延续。
第十二卷 不动的推动者
第一章:(回答5)本体有三类,可灭坏可感觉,不可灭坏可感觉与不可灭坏不可感觉。
第二章:一切可变化的事物都具有物质。不可灭坏的事物也有物质,但只运动不灭坏。
(回答8)原理有三类,定义或通式,前两者的阙失,与物质。
第三章:创造有四类,技术、自然、机遇(技术的阙失)和自发(自然的阙失),但物质与通式均不能被创造。本体由同类相生。
第四章:不同事物有不同原因,但都不离形式(式因)、阙失(极因)、物质(物因)和动因。存在一个最初的原因。
第五章:实现与潜能存在于一切事物,但各有别。所谓普遍性,有三层意思,都具四因、本体为基和同一始因。
第六章:(回答12)只有圆运动是永恒的运动。既然有永恒的运动就必然有只作为实现不作为潜在的永恒主体,先于一切事物。
第七章:永恒主体是不动的推动者,引起第一级运动,本质是善,没有量度也不能分割。
第八章:第一主体之外,不灭坏的星体也各具本体。
第九章:第一主体以自身为思想对象,所以只有善;人则思想对象多变,不能达到至善。
第十章:一切活动均为第一主体安排。第一主体使一切形式与事物成“一”。
2009年12月13日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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