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本原为二或三
第一节:要了解自然,首要任务是了解其本原。我们采取的方法是从整体(我们所易了解的)到部分(自然的基本)来研究。
第二节:必有一个或多个本原,若是一个,则要么不变要么可变;若是多个,则要么有限要么无限。若说只有一个不变的本原,这不是自然科学研究的问题。其一,若说万物是一,那么都是实体还是数量还是性质?首先存在若只是数量或性质,便不能有实体存在,而数量和性质都只是实体的属性;而若是实体,便不可能有大小(大小本身就是数量),但无限的实体是不存在的。其二,“一”是指不可分还是连续还是定义一致?若是不可分,就不能是数量,这样既不能无限也不能有限;若连续,其本身就能分割成多;若定义相同,则违反矛盾律。最后说明,实现的一可能是潜在的多。
第三节:继续驳斥,指出从“产生的事物都有开始”不能得出“非产生的事物都没有开始”,也不能把时间上的无限推至空间的无限。其次,“一”也可以有运动变化。
继续指出,“是”就算只有一个涵义也能有多个存在,恰如只有一种白色而有无数白物一样。并且如果“存在”只有一义,那便不是属性(属性只能作宾语,这样成为“存在”的就只能是“不存在”了);而如果存在不是属性,万物皆不存在。
接着举出的论点是一个实体可以分析成几个别的实体,若分离的只是属性,那组合起来还只是属性。
最后总结,存在不是一而是多。“不存在”可以只是特定的不存在而不是绝对的不存在。
第四节:指出万物的本原种类和数目都有无限多也是不可能的。
1.无限不可知,这样万物也不可知;
2.万物不可能任意大小;
3.有限的物体包含无限的元素是不可能的;
4.最小的物体不能再被分割了;
5.属性是无法作为本体被分离出来的。
第五节:有人用对反作为本原,但对反只能生成介于对反之间的特定事物,所以万物都是对反的一端或中间。(其实我觉得承认这个观点大有问题)
第六节:从上面的讨论得知,本原是有限数目的对反。但单有对反是无法生成实体的(热不能与冷结合就成了实体),需要有第三者作为基础。结论:本原有两个或三个(因为实体同属存在这个类,本原也不能有类的差别)。
第七节:所谓变化,虽只一物,却有两个基础,一个变化之后仍然存在,一个则消失。任何变化者都是合成的(包括新产生的事物与发生变化的事物),要么是变化前为基础+缺失,要么是变化后为基础+形式。结论:基础就数目说是一,就形式而言为二;于是本原可以说是两个也可以说是三个(质料、形式、缺失)。
第八节:反驳存在不需产生而不存在不能产生他物,这样万物都不生不灭。解决方法是承认存在的多样性(潜在?),某些情况下不存在也能产生。
第九节:质料只因偶然而不存在,缺失则本性就是不存在;质料某种意义上自己也是实体,缺失当然不是。要求形式的是质料而非缺失。质料本身不生不灭,但其蕴含的缺失本性却可灭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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