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所以跳过第五章,因为第五章讲运动,我觉得和第七章一起比较合适。
第六章 万物皆可分
第一节:点与点不能连续只能接触,所以线非点组成,点只是线的限。量、时间和运动要么都可分要么都不可分。
第二节:先论证什么是快,就是在相等(或较少)的时间内通过较多的路程-_-!!然后就说明时间是连续且可分的了(因为任何一段时间都可以有运动……),所以一切的量都是可分的。无限有分起来的无限和数起来的无限,前者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达到(驳斥了芝诺的追龟论),而后者不行。
第三节:作为时点的“现在”是不可分的,没有任何事物能只在“现在”里运动或静止(只能在一段时间里)。无论何时何地,“现在”都只有一个。
第四节:变化者必可分。运动可按部分(本体的部分)、时间和内容分。长度也可分。
第五节:变成者必然已经达到目的,在变成的那第一瞬间必不可分,或说终结不可分。但开始变化的第一瞬间不存在,也没有第一开始变化的部分。结论是,只有质的运动里有自身的不可分性。
第六节:变化者在变化的那段时间中的每一段都在变化。所以运动着的事物之前必已完成过运动(运动有终无始),变成了的事物之前也必定是变化着的。
第七节:有限的运动不能在无限的时间里进行,有限的时间内也不能无限地运动。
第八节:趋向静止的过程必然也在时间中进行,和运动一样没有起始。
第九节:再次批驳芝诺,首先时间不是由无数的“现在”合起来的;其次有限的距离(量)只能对应有限的时间,但距离无限可分也能对应时间无限可分;最后存在相对速度,不变的是时间。
第十节:不具部分的事物(例如点)不能运动(除非因偶性),因为其不能一部分在起点一部分在终点,也不能全在终点,于是只能一直在起点了;而且运动需要先通过比自身小的距离,而不可分的事物没有比自身小的距离。变化不能是无限的,除了圆周运动(啥逻辑啊……)。



0 评论:
发表评论